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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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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涉嫌欺诈,依法全部退房款

开发商涉嫌欺诈,依法全部退房款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案情:孙女士与北京F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01月0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至今没有给孙女士一份合同原件,购买由其开发的位于北京市FS区CY镇XYYB06-1-1201室房屋,并按约定于2010年01月02日、05日分别向其支付订金20000.00元、首付款80000.00元。但是,在孙女士交付完上述款项以后,出乎意料的是孙女士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客厅里竟然有电梯井建筑在其中,交订金和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并没有向孙女士说明此情况,开发商在明知在客厅中的建筑是电梯井的情况下,为了卖房给孙女士,故意隐瞒此对购房人不利的事实,涉嫌民事欺诈。经过协商无法解决此纠纷,购房人孙女士通过专业的北京房地产法律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找到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经过分析相关合同,认为依法应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该全部退回已付房款,所以才接受了购房人孙女士的委托,胡文友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分析材料,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并且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开发商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主动提出要退回全部已付款拾万元,现在孙女士已经收到全部退回的房款拾万元,此纠纷已经解决。

   律师说法: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如实告知房屋所有的真实信息,特别是对购房人决定是否购买有重大影响的不利情况,不然涉嫌隐瞒,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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