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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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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老人的房屋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老人的房屋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案情:由于继承纠纷王女士耿女士和闫女士产生了继承纠纷,在王女士的儿子闫先生去世后,其儿媳耿女士和其孙女闫女士想霸占闫先生留下的两套房屋: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七棵树西大街2号楼2单元XX号房屋和北京市门头沟区石泉砖厂B3地块住宅楼2号楼1单元XX号房屋,想把闫先生的母亲王女士赶出房屋,并且不想给任何补偿。在协商无法解决以上纠纷的情况下,王女士通过专业的北京房产法律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找到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经过分析相关材料,认定两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房屋的50%是闫先生个人财产,王女士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闫先生个人财产的继承权,经过依法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出庭代理并发表了答辩意见和代理意见,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判决书,依法定继承确认了王女士的对两套房屋的法定继承份额。

胡文友律师说法:

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女士、耿女士、闫女士作为闫先生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闫先生死亡时遗留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两套房屋系闫先生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的份额归耿女士个人所有,另一半由王女士、耿女士、闫女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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