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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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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二手房买卖疑难复杂问题解答1000问之98: 广东省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二手房买卖疑难复杂问题解答1000问之98 广东省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作者: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转载请注明作者,谢谢!

一:广东省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出卖人未领取权属证书的;

()买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买卖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

()房屋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

()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

()按份共有人违反法律规定转让其份额,侵害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

()出租人违反法律规定出售房屋,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违反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

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陪同买房、卖房,预防法律风险,让业主安心买房、卖房,共建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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