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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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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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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摘要:小区住户在接受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的时候,也可能会跟物业公司产生纠纷,比如物业费过于昂贵的问题、服务不好的问题等等。彼此的纠纷只有迅速的解决才能够让双方关系恢复正常。下面北京房地产律师为你介绍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一、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三、在调解民间纠纷中,应实事求是、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四、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因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诉讼。

  五、调解人民内部发生的纠纷,必须调查研究,弄清真相、评断是非、说服劝导,使双方当事人排除争端、改善关系,防止民事纠纷激化,增强人民内部团结,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完善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必要性分析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完善社区基层人民调解机制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区基层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推动社区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1、社区基层矛盾纠纷的复杂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基层居民的矛盾纠纷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民间纠纷的主体多元化和内容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干群矛盾,即因某些基层干部侵犯居民的合法权益,贿选控癣以权谋私、滥施权威、欺压百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经济纠纷,即因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生态保护、生产经营承包、债权债务、经济赔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民间琐事纠纷,即家庭婚姻、宅基地、相邻关系、地边地界、坟地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疏导或解决,很容易转化为群体性闹事、群体性上访、甚至刑事案件。人民调解作为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化解矛盾、平息纷争、消除隔阂、沟通关系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利于决速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

  2、社区基层居民对纠纷解决机制的偏好

  在大多数基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主观世界里,法制资源依然是模糊的,他们对这一纠纷解决资源具有一定的服从和敬畏感,但是对其公正性和有效性没有足够的信心,对于成功利用这一资源所需的条件存在着消极的认识。因此,对于大部分社区基层居民来说,法制资源在日常生活中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可及性是比较低的。相比较而言,居民对基层行政力量、家庭、家族、邻里、社区里有威望的人等资源是比较熟悉的,依赖感也比较强。同时,社区基层居民在选择纠纷解决机制时,希望所选择的机制既能解决矛盾纠纷,又能维持原有的邻里、亲情等社会关系,所以他们习惯并且乐于接受他们所长期适用的调解机制。

  3、人民调解机制适合解决社区基层纠纷

  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民事纠纷也明显增多,需要加大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力度。一方面,多数社区基层居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需要相对灵活、简便易行的解决纠纷机制,社区基层人民调解机制可以采取当尝现场调解等多种灵活方式,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许多可能激化的矛盾和纠纷;另一方面,社区基层经济纠纷中大部分都

  是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如果选择仲裁、复议、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相对较多,甚至有些费用相加会超过当事人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选择调解,无形中减少了成本付出。2

  4、人民调解机制符合“后诉讼时代”发展的要求

  当前,世界各国日益重视非讼解决纠纷机制,强化解决纠纷手段和方法的多样化,即开始进入“后诉讼时代”。这是因为人们已经意识到诉讼机制在解决纠纷方面的非完美性。它解决纠纷的成本高,周期长,刚性化。后诉讼时代,纠纷在数量上仍会继续增加,在种类和性质上也更趋复杂,我们应最大限度地回应社会对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需求,尽量提供体现不同价值取向的纠纷解决方式供当事人选择,在制度设计中要保证诉讼程序的合理地位,即诉讼不应成为“第一选择”,而应该是“最后的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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