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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女儿非亲生 男子起诉离婚追讨抚养费获支持

女儿非亲生 男子起诉离婚追讨抚养费获支持

2018-01-25 09:22:30

     中国法院网讯 (张莉)  安徽男子徐某拿着亲子鉴定报告将其妻子李某告上法庭,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为由诉求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及追讨抚养费。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徐某诉称,2013年6月27日和被告李某登记结婚,2013年11月20日,女儿出世。本以为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可是两人却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争吵,两人曾协议离婚后来在家人劝阻下打消了念头。在一次争吵中,徐某母亲对孩子的出生时间起疑,2017年2月,徐某和其女就亲子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排除被检父徐某为被检子(女)的生物学父亲。徐某万念俱灰起诉离婚,要求由被告李某抚养其女,自己不负担抚养费并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抚慰金及追讨抚养费。

  李某辩称,自己在和徐某恋爱过程中,遭到前男友纠缠,这点徐某知情,而后来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当孩子出生后,也觉察过时间上不对,告知过徐某,所以徐某是知情的,对于离婚的诉请李某是同意的,但不同意承担精神抚慰金,因为原告一直抚养小孩,所以愿意适当补偿点生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诉请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应予准许。因其女与徐某无亲子关系,故由李某抚养,抚养费也应由李某承担,关于争议较大的精神抚慰金问题,徐某诉请过高予以酌减,遂作出如下判决:准予离婚;其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被告返还原告所支付的抚养费12600元(自2013年11月20日—2017年5月20日,按每月300元计算),赔偿徐某精神抚慰金20000元,合计3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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