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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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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诉讼离婚不同于协议离婚,需要经过诉讼程序就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那么在离婚诉讼中,离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费用要怎样缴纳呢?离婚诉讼费由谁来承担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 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10010元。
2、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一方预交,原告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交纳。如果当事人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律师提醒: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完全依据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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