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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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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解答83:民法典新增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提起诉讼规定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解答83民法典新增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提起诉讼规定

北京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

一:新增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提起诉讼规定

亲子关系在法律层面表现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人类社会关系中最为基础的一环,亲子关系对于个体成长、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现代婚育观念的转变,非婚生子女的现象越来越多,导致涉及亲子关系诉讼不断增加。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新增了亲子关系诉讼的规定,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此外,亲子关系牵涉的主体不仅是夫妻双方,还包括子女。《婚姻法》司法解释中仅规定夫妻一方可提起亲子关系确认的权利,却未规定成年子女也享有同样对等的权利。此次修改赋予成年子女此项权利,使之不再被动等待父母提起此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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