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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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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未收到流水分成 网络主播起诉公司合同纠纷

称未收到流水分成 网络主播起诉公司合同纠纷

2018-11-20 09:50:06  

     中国法院网讯  称公司未依约支付网络直播流水分成,网络主播朱某以合同纠纷为由将杭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文化公司支付拖欠的流水分成273036.06元及利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朱某称,其受某文化公司要求,前往网易薄荷直播平台进行演艺直播,双方与网易薄荷平台通过线上形式签订《网易薄荷三方协议》,约定朱某作为文化公司旗下主播,在网易薄荷平台进行互联网直播演艺,文化公司按在网易薄荷平台所产生的流水的40%向朱某支付分成。此后双方达成补充约定,将对朱某的分成提高至60%。合同签订后,朱某在网易薄荷直播平台进行演艺活动,累计有效直播时长68小时8分钟,产生流水4550601薄荷币,折合人民币455060.1元。此后,经朱某多次催要,文化公司均表示要求朱某与其另行签订时长合同,否则不予支付流水分成。

  原告朱某认为,其主张的流水分成是基于《网易薄荷三方协议》及其与文化公司的补充约定而产生的,文化公司拒不支付其流水分成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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