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律师介绍

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付费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案例大全

未婚妈妈与男友争吵将女儿投井获刑十个月

未婚妈妈与男友争吵将女儿投井获刑十个月

2018-11-20 09:10:04  

     中国法院网讯 (钟绮敏 钟燕婷 丁洁)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故意杀人罪案件,案件中黄某作为未婚妈妈因家庭琐事与男友争吵,竟一时冲动将女儿投入井中欲双双自杀,最后经抢救女儿平安无事,黄某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黄某是一名94年出生的湖南女生,家里亲人不多,只有一位老母亲在老家务农。黄某初三毕业后就早早步入社会南下广东工作。16岁的她毕业后在广东东莞某皮具厂上班,才半年就有点厌倦了,之后,她跳槽到深圳富士康工作。生活工作虽然压力大,但是她对家甚是想念,每年春节都回家过年,也想有属于自己的家。直到2015年,机缘巧合在工作中她认识了江门杜阮人李某并与其发展成情侣关系,但黄某家人认为李某的家境不好,不能给黄某一个好的归宿,遂坚决要求黄某与李某断绝关系来往。

  面对爱情与家人的诀择,年少气盛的黄某毅然尊崇自己的内心投奔李某的怀抱。2017年1月,黄某怀孕辞职在李某家待产,但是由于女方家人不同意,黄某和李某一直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黄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未婚妈妈。

  2017年9月,黄某女儿早产出生,之后黄某因女儿年幼需要哺乳一直待家照料,没有找工作。原本拮据的一家变得更加拮据了。他们一家几口租住在蓬江区杜阮某村。也许是生活的压力让原本困难的家更增添口角矛盾,李某与黄某一直无休止的争吵。在2018年年初,李某发起了大男人主义的脾气,说黄某好吃懒做,天天花他的钱,责怪黄某不帮忙洗衣做菜,也没有打扫卫生,有时还用刀威胁她。

  2018年6月23日,黄某与李某发生激烈的争吵,双方据理力争,互不相让,黄某常说别人的家庭幸福,别人的老公好,深深的刺伤了李某的自尊心,因此,李某将黄某赶出家门。黄某带着女儿在小路上走,看到一口井口直径80公分、深4米的水井,万念俱灭,一时间想不开的她将女儿丢进水井里,然后自己再跳进去投井自杀。可是,当她见到女儿飘在水井上挣扎,她就后悔了,她寻找附近的三个阿姨帮忙,跟她们说是因为一是冲动才将女儿丢进井里,要她们帮忙救女儿出来。其中一位阿姨去叫李某,李某听到呼叫声后从出租屋里跑出来,嘴里大骂黄某不负责任,然后就直接跳到井里把女儿抱起来,沿井壁爬上来。

  黄某看到女儿浑身湿透,嘴唇呈紫色,闭着眼睛。李某抱着女儿一边走,一边不停骂黄某,黄某感到十分害怕就躲在一个角落里偷偷的看着。最后,李某及其家人叫救护车带着女儿到附近的医院抢救,经过抢救和输氧气,黄某女儿脱离生命危险。黄某见女儿没事,回到家抱一下女儿,之后就被公安抓走了。

  蓬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黄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又鉴于黄某已得到被害人其他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蓬江法院判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5801392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京ICP备15018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6822 Copyright © 2018 www.fdc0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