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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生恩怨闹上公堂 法院判决呼唤亲情回归

亲兄弟生恩怨闹上公堂 法院判决呼唤亲情回归

2018-12-07 18:21:15

     中国法院网讯 (沈小东 程娜)  亲兄弟多年恩怨致使互不相让,因建房与出入路闹上公堂。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因原告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系同胞兄弟,1986年双方签订宅基地协议,协议约定1.将张某乙房屋的座落左边一块土,归张某甲做宅基地,其余剩下的土留给张某甲使用。2.以张某乙屋坐落的左边留2米直达公共道路作为出入路,二米公共通道以外的土是张某甲的自管土。此后原告张某甲在其管辖的自留土上建围墙,被告张某乙紧邻原告围墙建有一栋3层杂屋,并将建筑物搭建在原告围墙上,将其和围墙之间缝隙填平,堵塞中间的出入路。经双方协商无果下,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本案系排除妨害纠纷。原告诉称该过道不足2米宽,经法院现场勘查,该过道宽度在2.6米以上。依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该过道符合协议要求,原告的该项诉请缺乏事实依据。而被告将建筑物搭在原告所有的围墙上系侵权,但其在诉讼过程中已拆除该建筑物,该侵权行为已消除。原、被告之间本无妨害事实,只是多年来兄弟之间,不能互谅互让、交流不当,相互对立所致矛盾,兄弟之间应摒弃前嫌,共同改善关系,为后辈做好的榜样。综上所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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