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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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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二手房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摘要:近年来,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多数薪资阶层的存款都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工资还款的方式来实现尽快买房,还有一些人选择买入二手房,也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那么如果一旦发生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认定违约责任呢?接下来,北京房地产律师为您提供如下参考,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

  (二)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

  (四)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

  2、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 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范围

  (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成的同样的状态;

  (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三)违约受害人有权取得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

  (四)如何确定当事人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4、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

  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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