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律师介绍

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付费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二手房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08:房屋质量瑕疵不因过保而免责?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08:房屋质量瑕疵不因过保而免责?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的朋友开一餐馆,结果服务员为客人服务时,突然一块约5.5至10厘米厚不等的水泥块从天而降,砸中了头部,住院治疗34天后,支出了三万多元才基本伤愈出院。这块水泥块是该餐馆正上方八楼房屋的下飘窗板外侧掉落,水泥块脱落后在降落过程中碰撞了楼下住户的雨棚后碎成数段,最终砸穿餐馆外经营用的大伞后击中服务员的。该大厦于2005年12月份竣工验收。2010年11月,某建筑工程公司曾对包括该大厦的外墙、雨棚等进行整改,2011年7月竣工验收。开发商说该大楼已竣工验收并已过质保期,那餐馆老板有权要求开发商和装修公司赔偿呢?  

 答:开发商的房屋质量不合格与建筑公司对水泥块脱落部位施加不利影响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脱落的水泥块若为飘窗板的一部分,则应为钢筋混凝土构件,若为外墙抹灰则其厚度明显超出行业规范要求,由此可见脱落水泥块的建筑部位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举证证实该大楼已竣工验收并已过质保期,但该证据并不能免除其对该大楼建筑质量的瑕疵担保义务,且不能证明脱落水泥块建筑部位不存在质量问题。飘窗板外侧水泥块脱落主要原因在于建筑质量不合格。建筑工程公司对该飘窗板外侧脱落的水泥块部位进行过整改施工,其未能举证证明其施工行为未对脱落水泥块的建筑部位造成不利影响。餐馆老板在餐馆外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加大了员工小赵被脱落物砸伤的危险性,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5801392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京ICP备15018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6822 Copyright © 2018 www.fdc0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