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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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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44:我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44:我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今年6月份在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房款是50万元,我已付房主40万元,余款10万元未付,但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才知道因房主欠别人钱,该房已在3月份就被法院查封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你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动产买卖合同,《物权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也就是说你尚未取得该房屋的物权。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据此,因你是支付了部分的房款,且法院的查封在前,你买房在后,所以你只有和查封法院联系,将欠房主的剩余房款交到法院,只有在该房主也就是被执行人还清欠款后,法院才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解封,你再要求房主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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