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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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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64:老公婚前房产,婚后赠与我,离婚后属于谁?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64:老公婚前房产,婚后赠与我,离婚后属于谁?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是一名乡村女教师,结婚前没有什么财产。我老公家境富有,是家中独子。老公在结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和我婚后相处融洽,我和老公结婚后,老公说把那婚前那套房子作为结婚二周年纪念物赠与我,但是好久不长,由于我们经济消费观的不同,导致我们经常为花销吵架,最终我们觉得感情被磨灭,不想生活在一起。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赠与我的房屋没过户,这房屋属于谁?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由于房屋是你老公婚前财产,虽然赠与你,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老公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房屋属于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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