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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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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71:只有一套房产,法院能否查封并拍卖?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71:只有一套房产,法院能否查封并拍卖?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2011年,我的朋友王某向我借款100万,并用了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做抵押,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现在已经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王某一直以没有钱还为借口,不愿归还。我要求行驶抵押权,拍卖王某抵押的房屋。王某却表示,自己只有这一套房屋,全家一家都住在这里,法律有规定,只有一套居住使用的房屋的,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拍卖。现在我想问一下,我到法院起诉他有用吗,是不是债务人只有一套用于居住的房屋,法院就要保障他的居住权,不能拍卖,我的债权如何能实现呢?

 

答:已经为你的债权设立了抵押登记的房屋,即使只有一套法院也是可以查封并拍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中规定:“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由此可见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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