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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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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74:我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74:我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你好,婚前我在单位承租了一套单元房,婚后我与妻子共同居住,并购买了该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我名下,现在我们离婚,她要求认定该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请问该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

 

答:你好,虽然该房屋是你婚前承租,但是在你婚后购买的,如果你不能证明该房屋是你自己用非共同财产购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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