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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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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二手房买卖疑难复杂问题解答1000问之140:广东省二手房买卖中,居间人违反居间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恶意促成合同订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 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应予支持吗?

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二手房买卖疑难复杂问题解答1000问之140:广东省二手房买卖中居间人违反居间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恶意促成合同订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 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应予支持吗

作者: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转载请注明作者,谢谢!

一:居间人违反居间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恶意促成合同订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 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不予支持。委托人请求居间人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应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处理。

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陪同买房、卖房,预防法律风险,让业主安心买房、卖房,共建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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