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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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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

 摘要:房地产市场中有很多人在“炒房”,正是他们的推动导致各地的房价在不断的飙升,为了有效的遏制房价,许多人一直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房地产税。下面跟着北京房地产律师了解一下吧。

  一、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01 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02 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授权,应该是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03 分步推进

  “分步推进原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取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焦瑞进认为。

  分步推进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法本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明确表示,2017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随着中央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及各地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一环,始终未远离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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