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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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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摘要:为什么要看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因为选择购买期房的话,则一定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其实是看五证,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开发商来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究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跟着北京房地产律师了解一下吧。

  为什么要看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因为选择购买期房的话,则一定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其实是看五证,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开发商来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究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 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 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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