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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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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法律解答115:“三无雇员”做工受伤 如何维权?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法律解答115:“三无雇员”做工受伤 如何维权?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     

日常生活中,家里有事忙不过来,免不了要请亲朋好友帮帮忙,他们之间临时建立的关系称为雇佣关系,双方即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签署用工协议、更加没有安监部门的监管,这种情况下被雇佣的人则俗称“三无雇员”,那么这些雇员一旦发生伤害,理赔有无法律依据,又该如何维权?2017年1月的一天,龙某因家里装修而临时雇佣了李某等6名好友来帮忙,工作内容便是帮忙搬运一批建筑材料。岂料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右腿被建筑材料砸伤,后李某住院治疗,共花费各类医疗费用4万余元,而龙某在垫付了2万元后便不肯再承担任何费用,李某在多次讨要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将龙某告上法庭。法院于2017年5月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但李某等6名亲友应李某雇请为其从事劳务活动,期间便构成了实质的雇佣关系,李某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龙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依法判决龙某赔偿李某各类损失12.2万元。法官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劳务关系的成立不一定取决于正式的合同或协议,还可以看双方有无实质性的雇佣关系,只要具备实质的劳务关系,受伤雇员便可以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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