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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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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2:母亲带幼子改嫁后幼子的监护人是否可以变更为其祖父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2:母亲带幼子改嫁后幼子的监护人是否可以变更为其祖父?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2014年我们隔壁邻居李某因病去世,留有一子尚未成年。李某死后不到一年李某之妻张某就带其子改嫁,李某父母甚是恼火,要求张某将其子交由他们抚养,在张某反对后欲起诉至法院要求将李某之子的监护人变更为他们。近日,李某父母向我们街坊邻居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就我个人来说,李某死后不足一年张某即带孩子改嫁他人,于情理上说不过去,但孩子由亲生母亲抚养对孩子较为有利,故请问依据法律,李某父母经法院诉讼是否可能成为李某之子的监护人?
答:《民法通则》第2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故此,李某死后,张某仍然是其子的法定监护人,在张某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张某之子的监护人不能变更为其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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