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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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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34:夫妻双方1990年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没有结婚证,一方可否起诉离婚?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34:夫妻双方1990年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没有结婚证,一方可否起诉离婚?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问:我和丈夫1990年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一起生活了25年,现因家庭琐事,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现在想到法院起诉离婚,可是我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婚姻登记的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处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你的叙述,如果199421日前,你和你丈夫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到你户籍所在的基层组织出具你们结婚共同生活的情况证明;如果199421日后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办结婚登记,再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处理,解除同居关系后,双方可就子女、财产问题向法院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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