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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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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58:婚后用一方婚前个人积蓄买房,房屋产权归谁?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58:婚后用一方婚前个人积蓄买房,房屋产权归谁?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问:婚后我打算用我婚前个人积蓄全款再买一套房子,请问如果日后离婚,这套房产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日后升值的收益如何确定归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问题表述,在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置的房屋,实质只是改变了财产的形式,并没有改变所有权。所以这套房产归您所有,是您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仍归您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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