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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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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104: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而起诉 法院是否受理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104: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而起诉 法院是否受理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问:三个月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已对财产等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在,我对财产分割感到后悔,准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此请求,法院是否受理? 
答: 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但不一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法院可以受理你的起诉,但如果你与前夫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法定的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将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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