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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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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122:离婚了,我们签署的借条有效吗?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122:离婚了,我们签署的借条有效吗?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问:您好!我和我爱人因为性格不和准备离婚,除了共同财产的分割之外,2009年他要给他的干妈买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首饰,庆祝他干妈的60大寿,一共花了3万余元。当时我不同意花这笔钱,他就给我打了一份3万元的欠条,说这钱算是借我的。现在他又主张他花的这笔钱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借条是无效的。请问我们签署的借条还有效吗?

                                  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所称的借条属于您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借款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您爱人给他干妈购买首饰的行为就属于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行为,因此你们签订的欠条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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