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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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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126:小孩贪玩溺死谁担责?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126:小孩贪玩溺死谁担责?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问:我有一子张某(六岁),某日,张某独自玩耍,后溺水身亡。事故发生时,我们夫妇都在工作,事发地为某粮站的一消防池,周围有40厘米高的砖砌防护栏,该消防池南、北均设有大门,有专人值班。张某在消防池边玩耍时,爬过防护栏,不慎滑落消防池,溺水死亡。请问,谁应为张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答:事发地为该粮站的消防池,且该粮站进出的人比较多,应考虑到消防池带来的安全隐患,加高消防池周围的防护栏。如果大门值班人员值班时擅自脱岗致使张某进入粮站,消防池护栏过矮,起不到防护作用,粮站对此也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造成张某溺水死亡,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张某年仅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不力,致使张某独自外出,溺水死亡,也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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