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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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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强化完善老年人赡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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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随着我们国家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立法中处理好老人的赡养问题问题已经十分紧迫。明确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目前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很有必要。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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