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律师介绍

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付费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案例大全

以网上发帖反应诉求为名诈骗 三名假记者获刑

以网上发帖反应诉求为名诈骗 三名假记者获刑

2018-03-07 16:15:50

     中国法院网讯 (晏耀如 刘玉淼)  冒充记者身份,以帮助网上发帖反应诉求的老百姓解决问题为由,骗取钱财,接连在湖南省石门县西北山区作案数起。石门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3名假记者七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小山村来了“大记者”

  雁池乡里山河村是个距离县城近百公里的小山村,偏僻闭塞。2016年9月,一辆前挡铭牌写着“法制周报”字样的红色起亚牌轿车驶入村内,径直来到村民文某家中。车上下来三个人,自称是《法制周报》的记者、记者秘书和摄影师,并向文某出示了工作证及名片等资料。据记者称,因看到文某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的举报贴,专程上门采访,了解情况,并承诺能帮忙解决问题。在确认“记者”身份后,按照之前在电话中的约定,文某向“记者”支付了1000元加油费。

  三位“记者”于是开始工作,又是询问证人,又是实地勘察,又是拍照搜集资料,忙得不亦乐乎,在文某家住了一宿才完成采访调查工作。“记者”离开时提出,要让调查情况在电视台播出,文某还须支付6000元发稿费,为实现自己的诉求,文某一咬牙同意了,当即在邻居家借了2000元,又在镇上取了4000元,一并给了“记者”,“记者”让文某放心,等待好消息,之后驱车扬长而去。

  钱收了事未成,假记者落网

  文某一等就是一个月,“记者”承诺的事情却毫无进展,期间文某的同村村民钱某因事找该“记者”帮忙,“记者”在收取了1000元加油费及香烟一条之后,事情照样无着落,文某不免心生怀疑。10月底,“记者”再次来到文某家,谎称带文某去中央找领导,将文某带到县城相关部门上访,以收取油费为借口向文某索要了现金1500元。

  钱花了,事情却一拖再拖,毫无进展,文某感觉自己受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11月中旬,“记者”再次来到石门县西北山区,在壶瓶山镇一餐馆就餐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记者”索人钱财调查取证的事情,已在当地传的沸沸扬扬,这几人行踪早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注意,公安机关已对其展开了外围调查,确定了其假记者身份,于是收网将其擒获。

  原形毕露,假记者仅小学文化

  原来,假记者枚某系常德德山区人,仅小学文化,之前从事摩托车出租工作,偶然认识了自称《法制周报》业务员的谢某,起意冒充新闻工作者捞收入。于是邀约一起从事摩托车出租的蔡某、汪某,以帮网上发帖的人解决诉求为由骗取钱财。

  之后,枚某冒用谢某之名,伪造《法制周报》的记者证、名片和汽车前挡铭牌,并帮蔡某、汪某伪造了记者工作胸牌。之后,枚某通过浏览网站,发现了文某等人所发网帖,遂虚构记者身份,谎称能帮忙处理他们在网上申诉的事情,取得其信任,然后以收取油费、发稿费、找领导帮忙等为借口,骗取钱财。经查实,枚某、蔡某作案6起,骗取财物13330元,汪某参与作案2起,骗取财物8310元。

  法院审理认为,枚某、蔡某、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判处枚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蔡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汪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5801392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京ICP备15018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6822 Copyright © 2018 www.fdc0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