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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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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酒猝死 同饮者担责赔偿18万元

男子喝酒猝死 同饮者担责赔偿18万元 北京胡文友主任律师法律咨询热线电话:15801392399 作者:严亮亮 发布时间:2021-05-24 16:32:3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汤某与苏某共同饮酒后猝死,死者家属将苏某和事发地餐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苏某赔偿18万元。 汤某与家人前往怀柔游玩,中午入住某民宿并就餐,席间汤某喝了一些自带的白酒。晚饭结束后,汤某的家人纷纷返回住宿房屋休息,汤某又与好友苏某喝了些许白酒。酒后,苏某为醉酒的汤某新开了一间房屋,并将其单独留在屋内休息,此后苏某离开餐厅。次日早上,汤某被发现卧躺在该房屋内死亡,屋内窗户半开。经司法鉴定,汤某属于醉酒后猝死。 汤某的家属诉至法院,主张苏某和入住餐厅对汤某的死亡共负一半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怀柔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饮酒系汤某自愿行为,过量饮酒是造成其醉酒后猝死的主要原因,其家人在汤某中午、晚间、凌晨仍未返回住处,以及多次发送信息未回复的情况下,未前往查看汤某的具体情况,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苏某作为共同饮酒人应及时劝阻其继续饮酒的活动,并有义务将其护送至家人的照管范围之内。没有证据证明该餐厅存在不及时救助等过错行为。综上,判决苏某赔偿汤某家属各项损失18万余元。 法官提醒: 共同饮酒是社会交往的常见方式之一,但很多人对于酒后应负的责任缺乏足够的认知。 酒精过量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死亡。在此提醒,共同饮酒的过程中,不应无视对方的身体健康进行不断的劝酒,在对方处于醉酒状态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方继续饮酒的行为,并采取有效的方式对醉酒人进行一定的照料,或将醉酒人及时护送至其家人所及的照料范围内,以防因缺乏他人照料导致醉酒后摔伤、猝死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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