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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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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66:签订二手房屋买卖“阴阳合同”会遇到什么风险?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66:签订二手房屋买卖“阴阳合同”会遇到什么风险?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最近想去买一套二手房,房主跟我说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注明实际买卖价格,一份则以更低的价格交给房管局等部门,这样签合同的话,可以给我点优惠。后来听人说这属于二手房屋买卖“阴阳合同”,请问签订这样的合同有什么风险?

答: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签一份注明实际交易价格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的“阴合同”,而向房管局、税务局等主管部门申报时使用另外一份“阳合同”,报一个较低的价格以降低税费。“阴阳合同”从表面上看似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但实际上对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大。对于卖房者来说,要防止买房者只按照“阳合同”签订的价格付款,对于买房者来说,如果他再次售房的话,所缴的税款可能会大幅增加。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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