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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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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36:买二手的经济适用房时未满五年,现在已经满五年,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36:买二手的经济适用房时未满五年,现在已经满五年,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三:国家禁止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是为了打击借经济适用适用房谋利,维护经济适用房保障性质住房的性质,以便真正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

四:经济适用房是否满五年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时间或者地税部门发的契税凭证上的时间起算,哪个时间在前以哪个计算。

五:如果现在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已经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从合同法保护交易,维护经济关系稳定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不过为了避免法律纠纷,预防法律风险,建议不要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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