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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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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49: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买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49: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买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满五年的时间起算点是从地税部门发的契税凭证上的时间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时间,哪个时间在前以哪个计算,一般是契税凭证的时间在前;

二:经济适用房是当地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而建造的福利性质的房屋,是有限产权,当地政府是房屋共有人,因为当地政府没有收国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房屋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很多;为了防止以经济适用房谋利,所以国家规定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三:在满五年之前签订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在未满五年之前,因为房价出现了上涨,好多卖家都感觉卖亏了,都会以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国家规定不允许上市交易的理由到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会依法认定合同无效,买家返还房屋;

四:经济适用房不准出租,只能自己居住,如果出租,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五:现在大量经济适用房出租和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出卖,是政府的失职,只要加强售后监管就能解决以上问题,不要一售了之。

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法律风险很大,建议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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