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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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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江安法院法官移至被告家中判决离婚案

江安法院法官移至被告家中判决离婚案

2018-01-24 10:59:36

     中国法院网讯 (刘作强)  “同意离婚,以后多来看我别无所求”,一位半身瘫痪且表达性失语的青年男子坐在床上用手机编写短信表达自己对离婚的诉求。日前,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书记员将巡回法庭移至行动不便的被告家中听取其离婚意见时的场景。

  原告张某某(女方)与被告林某某(男方)均系再婚,双方网恋一段时间后于2016年12月登记结婚。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被告林某某于2017年2月因病瘫痪在床,一直由其父在旁照顾。被告林某某虽不能讲话,却能以手机短信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受,时常与原告张某某保持联系。被告林某某的父亲怕影响原告张某某的幸福,不仅对离婚表示支持,还曾亲自到民政局咨询离婚事宜。

  为保障瘫痪在床的被告林某某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书记员在原告、被告父亲的带领下到了被告家中。经调解,原、被告自愿离婚;原告张某某给付被告林某某一定的经济帮助费。从而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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