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律师介绍

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付费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案例大全

少女出租屋洗澡中毒死亡 房东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少女出租屋洗澡中毒死亡 房东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作者:牟文洁  发布时间:2019-08-22 09:57:06 打印 字号:  |  | 

    家住昌平区某村的王某因在锅炉房内设置洗澡间,导致租户梁女士年仅17岁的女儿在洗澡期间煤气中毒身亡。近日,北京市昌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某,现年54岁,是北京市昌平区某村村民。据王某供述,他家共有24间房,为方便租户洗澡,王某在锅炉房内建了一个洗澡间。洗澡间内没有安装烟感报警装置,只有排风扇。起初在墙上贴了安全提示,用来提醒租户洗澡开排风扇,后来弄湿了,也就没再贴,老住户都知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其自建楼内,在供暖锅炉旁设置洗澡间,并对租户开放。2019年2月7日,被告人王某使用锅炉供暖过程中,造成一层9号房间租户梁某在洗澡间洗澡时死亡。被告人王某于当日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经鉴定,梁某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后被告人王某与梁某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王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昌平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房东王某建设安全标准不达标的洗澡间供租户使用,因疏忽大意导致租户中毒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此,法官提醒出租人,对外出租房屋时,要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并将出租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承租人;同时,租房者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在租房时仔细察看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避免此类悲剧发生。

 

 

责任编辑:赵思源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5801392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京ICP备15018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6822 Copyright © 2018 www.fdc0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